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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五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8-05-25    来源:滁州纪检监察网    发稿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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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椒县马厂镇马厂村党总支原副书记张正芝骗取低保金等问题。张正芝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隐瞒收入等方式,以妻子名义申报城镇居民低保,骗取低保金和电费补贴共计7.5万余元。张正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前江村套取退耕还林专项补贴资金问题。该村虚报退耕还林面积70余亩,违规领取补偿款16万余元,其中15万余元上缴村财务。村党支部书记高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枞阳县金社乡枫冲村村委会主任吴爱国利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经吴爱国审批,该村用集体资金违规给开展村庄整治和计划生育工作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1.4万元,其中吴爱国本人领取2470元。吴爱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四、含山县环峰镇副科级干部、玉龙社区党支部原书记严善海虚开发票等问题。严善海利用职务便利,虚开发票套取集体资金23万余元,用于账外开支。严善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五、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神东社区党总支原书记杨金为等人私分集体财产等问题。杨金为伙同石道花、张青、笪炳生、李翠兰、刘传国等5名社区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集资租赁集体场地搭建简易房对外出租,获利5万余元并私分;利用职务便利,坐收坐支管理费33万余元,部分用于发放干部福利,其中杨金为个人领取4000元。杨金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他5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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