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南谯区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八)2018年度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主要职能
区纪委机关与区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区纪委的工作职责主要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谯区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纳入南谯区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1 |
南谯区纪委监察委本级 |
|
|
三、南谯区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计334.8万元,支出预算总计334.8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32.6万元,增长(降低)8.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编制数减少,调入的人员编制暂未划转;二是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的缩减。
(二)2018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09.7万元,占92.5%;其他收入预算25.1万元,占7.5%。
(三)2018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7万元,占83.5%;项目支出55.1万元,占16.5%。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09.7万元,支出预算总计334.8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6万元,降低8.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编制数减少,调入的人员编制暂未划转;二是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的缩减。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4.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6万元,降低8.9%。主要原因一是一是人员调出,编制数减少,调入的人员编制暂未划转;二是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的缩减。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4.8万元,支出预算为3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7万元,占83.5%;项目支出55.1万元,占16.5%。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度预算233.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5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的增长;二是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缴纳金额的增加。其中:“行政运行”预算23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奖金支出、生活补助、交通费、福利费等。(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度预算2.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2.9万元,降低95.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纳入社会保险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预算18.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导致医疗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5.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预算25.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增长使公积金的支出相应的增长。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25.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3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提租补贴、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长期聘用人员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南谯区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 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南谯区纪委监察委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南谯区纪委监察委机关运行经费28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南谯区纪委监察委政府采购支出预算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15.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南谯区纪委监察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南谯区纪委监察委未编制和批复预算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