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珠龙镇官塘村截留“村村通”配套资金的问题。2010年珠龙镇官塘村黄泥塘村民组修建黄泥塘“村村通”水泥路,向农民筹集的2.2万元作为修路配套资金。黄泥塘村民组于2010年8月18日将农户筹资款2.2万元上交官塘村,官塘村将1.2万元上交镇财政,1万元留用于村级支出。南谯区纪委给予官塘村原党总支书记阮宏茂和村委会主任丁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律观念。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履行监督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